“六一”法治宣传教育周丨定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父母离婚,孩子将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巨大变化……”2024年4月26日,定州市人民法院李亲顾法庭赵立辉法官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放《定州市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又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沟通劝解,双方当事人消除芥蒂、重归于好。
近年来,定州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方式和机制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的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40批指导性案例。
该院始终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建立多项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堤坝”。实行司法建议机制,深挖涉未成年犯罪社会管理漏洞,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实行专门合议庭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交由专门合议庭审理,逐步加大女性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的比例;实行法律援助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律师全覆盖;实行“绿色通道”机制,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裁判、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实行犯罪记录封存机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将轻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及时送达公安、检察等部门,确保未成年人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该院还创新推行“少审法官+妇联干部+家庭教育指导师”模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向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向监护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针对未成年被害人,该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制定《关于定州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实施办法(试行)》,为避免在办理性侵害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造成二次伤害提供了制度指引。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后期跟踪回访,联系民政、教育等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综合救助,助力其走出困境,拥抱阳光。
该院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定州市教育局签订《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院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累计派驻20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受教师生3万余人。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683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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