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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6万尾鮰鱼畅游鸭绿江

时间:2024-06-15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建设践行 “两山”理念试验区目标要求,增殖养护渔业资源,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第10个全国“放鱼日”来临之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白山市人民政府在临江市举办 2024 年吉林省鸭绿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6万尾鮰鱼鱼苗被放流到鸭绿江中。

  增殖放流可有效增加天然水生生物资源量、提高水域生产力、改善生物群落结构、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是国内外公认的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为落实 2023 年 4月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的《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助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力鸭绿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临江市人民法院在活动现场宣传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的相关法律知识并积极参与增殖放流活动,引导群众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环保法律义务。

  

  

  放流现场,清澈的水面波光粼粼,鱼苗被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一尾尾鱼儿在碧波跳跃,溅起阵阵水花,随即便畅快遨游至鸭绿江远处,绘就一幅“鱼水相亲”的美丽画卷。

  

  

  

  

  

  

  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和捍卫者,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以优质司法助力临江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保障职能,积极督促支持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效能。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778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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