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悦:让干警在严管厚爱中成长
开栏语:为引导法院干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浙江天平特此推出【党纪学习教育·法官谈】专栏,邀请干警代表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谈心得体会,进一步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勤廉并重的法院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说:“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作为嘉兴中院督察室负责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我的工作息息相关,我有三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第一点是无知就会“无畏”,明规知距行无偏。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用106条条文对六类违反党纪的行为逐一做出规范,给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不可逾越的底线。我们都知道私出国境需要审批,但大家是否知道,即使经过批准,如果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情节较重的,也会给予党纪处分,这部分内容就是此次新修订的。从近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不少党员干部因为对党规党纪的漠视与无知,从无知发展到“无畏”,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不知不觉中违反了党纪党规。我们必须抓住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契机,切实加强对《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第二点是从严从实执纪,筑牢屏障常纠偏。督察部门是法院内部专责监督机构,是维护党纪党规的重要力量。一方面,我们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另一方面,除了依赖干警良好的个人素质外,我们更要立足于教、着眼于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努力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的纪法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家属助廉等,教育引导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警醒起来,从行动上自律起来,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第三点是落细落实督察,提质增效路不偏。一是要在抓早抓小上下更大功夫,真正关心关爱干警。近年来,我们按照《纪律处分条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全面落实“抓早抓小”要求 促进“清廉司法”的意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到实处。二是要在监督管理上下更大功夫,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注重从个案发现的问题入手,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整治,堵塞相关漏洞。三是要在制度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实现当下治和长久立的统一。
党纪党规如铁壁铜墙,是“紧箍咒”,时刻提醒我们要保持清醒与自律。然而,我们督察工作却是柔性的,如同春风化雨,目的不是冷酷的追责问责,而是深情的预防和挽救,严管之中蕴含着深深的厚爱,监督之下彰显着无尽的保护,让每一位干警都在严管厚爱中成长,在风清气正中成才。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6/12/art_56_29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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