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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办“小案” 能动履职暖民心

时间:2024-06-15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人民法院真正是为人民司法!”近日,南昌市新建区某小区开发商的再审申请被江西高院驳回后,该小区三名业主代表将一面锦旗送至南昌中院,用“公正审判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表达对第三审判团队法官的感激之情。

  

  

  2022年底,新建区某小区50多户业主因购买房屋所在小区配套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不符,分别起诉该小区开发商。其中的业主熊某在房屋交付后,认为小区周边学校、商业中心及医院均与此前广告宣传内容严重不符,遂诉至法院,请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熊某诉讼请求未被一审法院支持,其上诉至南昌中院,该案成为该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系列案件中提起上诉的首案。南昌中院第三审判团队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该案为群访案件,案情复杂,且涉及人员广泛,社会影响面大。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团队依托“诉事速办”通道,主动展开探查走访,向当地的房管局调查类似房源的备案价格,了解到该小区开发商因虚假宣传“学区”、“邻里中心”的行为受行政处罚后,小区房价大幅度下降的事实。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维护老百姓权益,实现案结事了,第三审判团队合议庭成员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并通过“四类案件”监管程序把好案件质量关。

  南昌中院综合考虑了开发商虚假宣传对房价和购房决策影响程度、案涉楼盘房价下跌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等实际情况,酌定开发商承担2万余元的违约赔偿责任。本案宣判后,一审法院参照南昌中院二审判决结果,对该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系列案件的其余案件依法作出判决,依法保障了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第三审判团队牵头审理了多个案情复杂、涉及人员众多的二审案件“首案”,并通过强化“四类案件”监管,依托“诉事速办”通道,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80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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