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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颁案例、开座谈丨萍乡中院联合多部门共同织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时间:2024-06-15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等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月16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萍乡中院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王花萍,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强,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筱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甘海菠,市政协委员谢卉以及市司法局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会由萍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缪德敏主持。

  会上,缪德敏介绍了近年来全市法院家事审判以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就新形势下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合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联合发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萍乡中院、市妇联还联合发布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涵盖了遗嘱继承中养女继承权、撤销婚姻登记被冒名登记的妇女权益、离婚中抚养时间的合理分配、困难妇女经济帮助、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产后重度抑郁妇女合法权益等情形。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于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完善司法诉讼与妇联组织有效对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签订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框架协议。活动中,萍乡中院还与市公安局、市妇联共同签署了《全市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框架协议》。协议要求,三部门要定期召开协作会,着力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明确人民法院要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要切实保障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家庭、打造平安社会,助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萍乡、法治萍乡建设。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组织、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履行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责使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809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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