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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行终149号公告

时间:2024-06-15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行终149号

  广东恒智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勇军、黄观兰、曾瑞明、黄金枝、赵文雄与被上诉人佛冈县人民政府、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及行政赔偿案,你方作为第三人,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行终14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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