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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丹法•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发布

时间:2024-06-15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6月1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丹法·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开启丹东法院少审工作崭新篇章。

  

  

   该标识巧妙融合了两种绿色。以“嫩绿色”象征生命和活力,“幼苗”代表着青春洋溢的未成年人;以“深绿色”象征成熟和睿智,“怀抱”代表着法官们用情倾心托举。柔和的色调、舒展的线条描绘出丹东法院为未成年人茁壮健康成长提供法治守护的细腻和柔情。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代表法律权威的法典则准确传达出法律的冷静和威严,塑造出丹东法院少审工作的专业和严谨。

   今年“六一”前夕,丹东中院少审团队来到丹东市滨江街小学,开展以“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少先队员为法官佩戴红领巾。法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以案释法,为同学们讲解了预防校园欺凌、有效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

   丹东法院坚持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之一,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改革,扎实推进“三审合一”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健全完善少年法庭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少年审判各项职能融合协同发力,为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质效作出了有益探索。

   2020年以来,丹东法院共发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10份,涵盖教育、卫建、文化和广播、人身安全等领域,保证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的联动与构建。同时,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抓手,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顺利回归社会。

   自2020年以来,丹东两级法院已选派10名业务精、热情高、责任心强的法官到丹东市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官在履职学校法治副校长期间,为学校及师生提供法律服务10余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次,向学校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将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落实到学校教育中。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69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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