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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 | “法庭+拉面协会”联动调解,妥善化解涉企纠纷

时间:2024-06-1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化隆县人民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工作人员驱车赴民和县就业服务局,联合青海省拉面产业行业协会,通过“线上+线下”调解模式联动化解一起巩固发展拉面经济精准扶贫励志项目的融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既解决纠纷、又不影响拉面产业发展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8年12月,原告民和县就业服务局与被告海东市某某餐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巩固发展拉面经济精准扶贫励志项目融资借款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扶持创业融资款110万元,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至2021年,被告每年向原告偿还融资款及支付分红款11万元。借款后被告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部分本金及分红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导致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曾多次派员催要无果,遂诉至化隆县人民法院。

  化隆县人民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工作人员本着如我在诉的理念,赴原告所在地进行案件调解,并邀请青海省拉面产业行业协会会长马丽萍联动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一方面与被告通过电话及微信沟通,反复权衡利害关系,详细耐心解读融资借款相关法律法规,并向被告传达了原告的调解意愿,持续探寻适宜的解决方案,希望被告能积极主动还款;另一方面劝导原告能够理解被告当前的困境,互谅互让,工作人员亦为原告提供适当的还款方案,给被告留下一定的时间来筹集案款。最终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妥协让步,被告为表示调解诚意,当场兑现部分借款本金,剩余借款本金及分红款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感谢化隆法院对拉面人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原告给我机会,感谢法官和调解人员的调解,我会珍惜这个机会按时还款。”调解结束后被告在微信调解群中说道。

  化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理念,落实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积极探索时间短、成本低、利益最大化的新型调解模式,既能真正的化解矛盾纠纷,更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下一步,化隆县人民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将继续采取多元化、多渠道的方式化解各类纠纷,促进拉面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78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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