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中院以法治力量助推景德镇古窑遗址预防性保护司法巡查活动
时间:2024-06-19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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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保护文物安全,筑牢辖区内文物安全防线。2024年4月30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会商景德镇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及景德镇市两级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在浮梁县寿安镇、湘湖镇对当地古窑遗址开展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其中重点巡查了寿安镇的南市街古窑遗址和湘湖镇的兰田古窑遗址。
巡查督察过程中,巡查组一行对当地的古窑遗址保护现状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详细检查了古窑遗址是否损毁、盗掘现象是否存在、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同时,督查组一行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景德镇古窑遗址司法保护的日常巡查督查机制,相关单位要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认真做好文物安全、防盗等工作,并以此推动景德镇古窑遗址的预防性司法保护机制的形成,并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的22字工作方针“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
本次巡查督查工作,是景德镇陶瓷文物司法保护基地成立后的首次巡查督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是对辖区内古窑遗址的保护现状的一次考察,将有助于加强我市古窑遗址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提高古窑遗址保护效果,书写古窑遗址传承创新新篇章,构建景德镇独具地域特色的陶瓷文化一体化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景德镇两级法院继续会商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的安全巡查督察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文物司法保护工作思路,加大文物司法保护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808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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