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会议
时间:2024-06-19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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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会,南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力主持会议并讲话,创建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明确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要求要准确把握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推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能动履职。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靠近群众、贴近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等独特优势,不断延伸司法触角,做细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能动司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涉及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各部门要打破信息壁垒,强化协同沟通。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切实扛起监督管理责任,统筹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坚持差异发展,打造特色亮点。全市35个人民法庭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乡村法庭聚焦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城郊法庭聚焦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城区法庭聚焦专业化审判,全面推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80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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