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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4名审委会委员履职前谈话

时间:2024-06-19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年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高院新任审委会委员集体谈话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李红参加谈话会。会议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勇主持。

  会上,黄海龙代表高院党组向4名新任审委会委员表示祝贺,并结合审委会委员的岗位职责提出殷切希望和要求:

  要认真履行审委会委员职责,学习与审委会有关的系列文件,深刻把握审委会工作职责、全体会与专委会职责划分等,熟悉运行机制,提升履职效果。要提升议事能力,勇于发表观点,突出履职实效。在讨论案件、审议文件等方面要更好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的职能作用。

  要以能动履职促进审判监督管理,强化能动履职,勤于总结思考,善于在审委会个案审理、规范性文件讨论等工作中,主动发现诉讼程序、法律适用、诉讼活动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诉讼程序、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

  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保密责任,筑牢廉洁防线。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4名新任审委会委员结合工作实际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在新的岗位上,牢记组织的重托和期待,讲政治顾大局、带头担当作为,时刻把纪律和规矩记在心上、挺在前面,自觉模范遵守党纪法规,为广西法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66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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