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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西市区法院:上门服务办理案款退赔手续

时间:2024-06-2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声音·

  “谢谢西市区人民法院,你们一直费心帮我们追缴案款,体谅我们老人家,提供‘上门服务’,感谢你们!”

  ——案件被害人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孟卿指导老人办理退赔款项相关手续

  日前,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缴违法所得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刑事被害人马某年过八旬行动不便,直接上门为其办理领取退赔款项的全部手续。

  今年年初,西市区法院立案执行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缴违法所得案件,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将赃款4万元全部追回。在通知所有被害人来西市区法院领取退赔款项时,得知其中一位马姓老者已有87岁高龄,长年独居,身体不便,无法到法院办理领取手续。西市区法院执行干警考虑到老人的特殊困难,决定“上门服务”,为其办理发放退赔款项的相关手续。

  6月12日一大早,西市区法院执行法官张锐、法官助理李孟卿拨通老人联系电话,咨询老人详细住址后,于当日15时来到老人家中,为老人详细介绍案情、释法答疑。

  随后,为其办理好了领取退赔款项的全部手续,并嘱咐老人以后要警惕集资诈骗陷阱,避免再次上当受骗。临走时,老人对西市区法院执行干警表示由衷感谢。

  记者手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民法官主动“上门服务”,用温情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给老人带来了温暖。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36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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