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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采用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时间:2024-06-29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委托鉴定、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技术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保障,6月21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竞争方式选择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由10余万元降至3.2万元,鉴定时长由50天缩短为15天,当事人连连称赞:“感谢法官为我们着想,鉴定时间不仅短了,还节省一大笔费用......”

  该起案件是对襄城县某公司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的价值进行评估,涉案被执行人较多、标的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该院立案庭根据资质、实力、信誉等方面择优筛选50家备选机构,经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5家机构参与竞争。分别从审判执行一线、立案庭等部门抽选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并邀请督查室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从鉴定人专业能力、鉴定费用、鉴定周期、机构综合实力等方面对5家机构组织评审打分排名,最终确定河南恒之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该案件的首选评估机构,河南康鑫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为该案件的备选评估机构,法院工作人员在合议笔录上予以签字确认。

   采取竞争方式选择委托评估机构,是落实省法院关于采取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的要求,更有利于公证司法,缩短鉴定评估周期,降低诉讼成本。今后,襄城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上级通知精神,积极落实关于选择鉴定机构工作的指引,使鉴定工作更公开、更公正、更透明、更便利。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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