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案件阅核信息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6月24日,吉林高院组织召开案件阅核信息化平台上线启动仪式暨应用培训会议,分管审判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及各审判业务部门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审委会专职委员郑万和主持。会上,技术公司人员围绕平台功能应用及操作流程进行了演示讲解。

会议指出,案件阅核工作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案件阅核重点在于发挥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的作用,以裁判文书为抓手,审核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恰当、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判尺度是否统一、主文是否利于执行、“三个效果”是否有机统一,确保案件质量效果、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最终的落脚点要放在提质增效上,一方面,通过阅核及时纠正裁判错误,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普遍性、突出性问题,通过稳固个案质量效果,加快推动审判工作由“效率型”向“效益型”实质转型。

会议强调,建设是前提,应用才是目的。自3月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施行以来,省高院机关案件阅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线下阅核方式暴露出法官不主动提起无法及时发现应当阅核的案件、案件阅核过程无法全程留痕等实际问题,限制了案件阅核工作的开展,案件阅核信息化平台可以通过精准识别、智能标注、阅提建议、核后送印等全流程线上操作,进一步提高院庭长履行阅核职能的质效,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工作负担。
会议要求,院庭长、法官要切实增强应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只有通过应用才能进一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对于目前平台不能精准识别的案件应当辅助人工标注的方式,确保符合应当阅核范围的案件实现“应阅尽阅”,在此过程中,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加强与审管办、技术处沟通,审管办、技术处要注重日常问题收集积累,积极会同技术公司研究解决方案,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应用,更好地满足案件阅核工作需要。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0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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