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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联合调解 实质解决养老问题

时间:2024-06-29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干警走进村居,实质化解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对赡养纠纷集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今年90岁高龄的杨某身体还算康健,三名子女在母亲的养老问题上却矛盾颇深,居委会也为此组织了数次调解,均未成功,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三名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为实质化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承办法官陆兰兰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三名子女均同意赡养母亲,但对于母亲随谁住、费用谁负担等问题争论不下。考虑到居委会更熟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陆兰兰当即决定前往三洞口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联合调解。经陆兰兰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子女们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遵循杨某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共同承担赡养杨某的责任。争论许久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调解现场剑拔弩张的氛围也缓和下来。

  长江法庭融和法官覃杰前往平南社区对另一起赡养纠纷组织调解。在社区调解的过程中,部分子女因往事生不满,不愿履行赡养义务。覃杰耐心地向各位子女释法明理,往事并不能成为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和借口。经充分沟通协商,三名子女虽然就赡养方案仍存在差距,但对各自的赡养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为本案的后续调解工作和服判息诉打下坚实基础。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将继续推广巡回审判工作模式,把审判席、调解室搬到百姓身边,在巡回审判工作中联动基层组织调解力量,尽可能实质化解纠纷,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长江法庭将继续推广巡回审判工作模式,把审判席、调解室搬到百姓身边,在巡回审判工作中联动基层组织调解力量,尽可能实质化解纠纷,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9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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