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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对毒品说“不”!

时间:2024-06-29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烟油,制成“上头电子烟”,吸食后可能会出现神志不清、昏迷、窒息死亡等严重后果!

  大型集中宣判,动员全民共治

   柯某某于2023年10月至11月间,先后多次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贩卖给他人用于吸食,共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40余根,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6月24日下午,黄石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了包括柯某某贩卖依托咪酯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在内的6起毒品犯罪案件。柯某某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今年黄石市全民禁毒宣传月的活动中,黄石法院共公开审理和宣判11起28人的毒品犯罪案件,累计邀请750余名师生和各机关代表旁听。其中涉依托咪酯新型毒品犯罪案件5起18人,占比接近一半,涉案被告人年龄最小的不满19岁。

  综合分析研判,摸清底数根源

  近年来,涉依托咪酯新型毒品违法犯罪频发,不少青少年被诱骗陷入毒品深渊,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

  黄石中院专门对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一审审理的109件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相比传统涉毒类犯罪案件,涉依托咪酯犯罪案件的毒品多伪装成“电子烟”,且作案多利用网络渠道。更值得警惕的是,犯罪主体多为青少年,呈现出低龄化趋势,109件案件中犯罪行为人共217人,其中不满18岁的11人,18岁以上不满25岁的96人,25岁以上不满30岁的61人,30岁以上的49人,青少年占比达49.31%。

  究其原因,主要是制作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或者电子烟弹门槛低,贩卖获利高,诱惑大。部分犯罪行为人特别是青少年对依托咪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好奇和从众心理下尝试吸食含依托咪酯电子烟,逐渐沉迷于放松、舒适、上头的感觉,最终染上毒瘾。部分有吸毒劣迹的行为人,将其作为一种新型毒品替代物,又因吸食成本高,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标本兼治

   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是治标,从“源头”入手,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联动全流程群防群治才能治本。为此,在对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推动群防群治、标本兼治依托咪酯犯罪,6月24日上午,黄石中院向黄石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开展4项整治:

  (一)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建议按照《关于加强依托咪酯和莫达非尼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动,采取专项措施,牢牢将依托咪酯原料的生产控制在合法范围内,从源头杜绝依托咪酯类犯罪活动。

  (二)严厉管控销售渠道。建议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公安局联合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排查、检查,强化对电子烟销售市场监管,进一步消除“上头电子烟”的经营空间,及时清除犯罪隐患。

  (三)加强平台精细监控。建议市公安局加强对社交、网购、短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的监管,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寄递渠道毒品查缉工作,堵住犯罪分子利用快递物流寄递涉毒物品的漏洞。

  (四)持续开展防毒宣传。建议市公安局联合教育部门,常态化推进禁毒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

  司法建议发出后,黄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表示将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持续抓好落实,共同推进新型毒品的治理工作。

  毒品危害身体、摧残意志,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新型毒品更具有伪装性和诱惑性,青少年极易陷入涉毒陷阱。黄石法院将依托相关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严惩毒品犯罪,坚决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04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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