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拟入册机构公示
时间:2024-06-29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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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院2024年6月11日发布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遴选四川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的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四川法院计划入册一级管理人机构名额为35家。本院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督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遴选公告》发布的评审标准,对被推荐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得分情况,结合名额计划按1:1.2比例对得分在前42名的机构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详见文末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4年6月28日至7月12日。
三、异议申请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对公示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明确异议内容,并附佐证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鲜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按捺手印),异议材料需密封装袋,同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机构有异议的,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交本机构授权委托书,并不得转授权他人;
(三)异议材料需在公示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现场提交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对逾期或未按上述规范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本院不予接收。
四、复核异议
本院将对公示期内符合要求的异议申请予以复核,并在公示期满三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回复前述异议申请联系人。本院将根据公示和异议复核结果确定前35位入册机构并公告。
联系电话:028-87566745
监督电话:028-87567547
附件:四川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遴选结果排名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6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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