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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用心关爱 ——城北区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时间:2024-06-29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城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首次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提示卡》。

  

  该案原告魏某和被告赵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因双方长期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原告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承办法官通过庭前调解,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多次和当事人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魏某与被告赵某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对婚生子享有每月两次的探视权,原告负有协助的义务。庭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明书,并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强调双方仔细阅读卡上的内容,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妥善处理对子女的探望事宜,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一份提示卡带给父母的不仅是约束和提醒,也是对其履行家庭责任的期待和助力。

  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城北区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目的在于宣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环境。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将始终坚守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前线。城北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今后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都随案发放提示卡,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8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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