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法院:20分钟过了理赔“坎儿”
时间:2024-07-0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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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60岁的毛女士对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驻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工作人员宋洪峰说:“小伙儿,太感谢了!真没想到,不到20分钟,一分钱没花,我的闹心事就解决啦!”
炎炎夏日,一位满面愁容的女士走进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宋洪峰见状立刻上前询问她的诉求。原来,毛女士驾驶的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电动车受损,无法使用,毛女士也有轻微擦伤,事后她多次给肇事车主打电话,对方拒不接听,以致保险公司无法进入理赔程序,于是毛女士来到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求助。
宋洪峰了解她的诉求后,向她推荐诉前调解程序,毛女士听了立即同意:“这办法好,省心!”宋洪峰立即会同警务中心民警启动道交一体联调模式,查询车辆、联系车主、协调保险公司……经过几番分工协作、释法明理,最终三方达成共识,毛女士不申请立案,车主同意配合调解,保险公司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毛女士喜笑颜开地走出了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
近年来,营口法院在“党委领导、多元共治”体系下,依托“三+模式”,让“随手调、随时调”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新常态,助力交通事故类纠纷实现梯度下降。截至今年6月,营口法院2000余件交通事故纠纷止步于诉前,案件量同比下降20%。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08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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