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人民法院报】筑牢环境保护的司法防线
时间:2024-07-17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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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司法是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温娟
作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同时作为一名生态环境科研人员,我一直关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进展新要求,以及天津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我深刻感受到,法院系统对代表工作的诚挚热情和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大限度发挥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资源审判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助推作用,我有两点建议。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裁判标准化建设,以司法“反哺”立法。类案同判是统一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权力监督、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法律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案例库、法答网的建设与应用,加快统一裁判认定标准,畅通立法机关与具体司法实践的互通衔接渠道,着力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执法、立法、修法的重要参考,促进法律制定者、执行者和审判者对条款表述理解及时形成共识,通过裁判标准反哺立法改善,持续完善立法、司法、执法的尺度统一。
二是发挥环境专业科研“外脑”作用,以智联促进公正。随着科技的发展,环境资源犯罪也日趋职业化,作案手段多样,犯罪地点隐蔽,犯罪链条长,取证难度大。建议司法系统加强与环境资源领域专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专业技术装备、人才队伍以及数智化技术平台等,提高环境资源案件中专业数据的甄别和认定,重点加强针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测数据造假等新型环境资源犯罪的取证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合力为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94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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