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2024)粤民终1163号公告

时间:2024-07-17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公告

  (2024)粤民终1163号

  沈雄兰:

  你方与上诉人:深圳市裕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罗定市东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广东蓝堡建设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沈雄兰,原审第三人: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裕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罗定市东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53民初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定于2024年8月22日9时在本院三楼第三法庭(支持4路互联网庭审)。本案合议庭成员为辜恩臻、高静,黎嘉。审判长由辜恩臻担任,法官助理由王美玲担任,书记员由刘涛担任。联系电话:020-62620988。现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民终1163号传票及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6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2024)粤民终1632号公告

下一篇:(2024)粤民终2709、2710、2711号公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