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津市:用心调解 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24-08-0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调解成功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释理,以情动之,为助力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而不懈努力。

  2023年初,津市某建材公司与沈某某签订了一份《预拌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在原告履行义务后,被告却并未支付货款,截至起诉之日,沈某某尚欠津市某建材公司货款188555元。津市法院调解员在收到案件后,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通话,又几次拜访津市某建材公司的负责人,了解双方的生产经营状况及生活上的实际压力情况。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断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员组织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协助其向津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进一步降低了该企业的诉讼成本。以津市法院调解员的耐心、专心和细心,最终换来了企业的理解、感动与信任。

  调时总关情,审时方如意。津市法院诉前调解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促成双方和解,而在于用心了解双方的需求和难处,如此方能在审判时顾全到方方面面,为企业双方保全最大利益。接下来,津市法院将继续提高诉讼调解服务水平,以高质高效的司法力量,为当地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58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花垣:开展暑期防溺水防性侵活动

下一篇:泸溪:一次性化解百余件物业纠纷获赠锦旗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