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2023)粤民终1508号判决书公告

时间:2024-08-0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广州市越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钟国祥、黄秀园、:

  上诉人广州市四季锦轩餐饮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一审被告广州市越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钟国祥、黄秀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你方法定地址无法直接送达,采取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1508号案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对广州市越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过60日对钟国祥、黄秀园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7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罪犯梅欢减刑一案

下一篇:罪犯罗爽减刑一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