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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蘑菇庭长”的调解智慧:一场麸皮纠纷圆满解决

时间:2024-08-07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晓华

  

  “李法官,我这麸皮生意真是越做越焦心了……”

  

  广西商人马某着急地来到平泉市人民法院“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一脸愁容地找到驻站法官李晓华。李晓华耐心地倾听着马某的诉说,眉头紧锁,仿佛能感受到马某心中的忧虑和烦恼。

  

  “我是菌棒厂的麸皮原料供应商,供货后既拿不到货款也不给退货。郑老板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之间的矛盾是越来越深……”

  

  面对这种情况,李晓华深知,这场纠纷不仅关乎马某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食用菌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处理不好,会对全市的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于是,他迅速组织团队,深入调查,寻求解决之道。

  

  调查后发现,供应商马某与菌棒厂老板郑某产生纠纷的原因是“麸皮的质量问题”。郑某认为从马某处购进的麸皮细碎,与常规标准不符,故要求退货。马某同意退货,然而,郑某却以担忧马某再将有问题的麸皮卖给其他的商家,可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为由,坚持不退。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逐渐升级。

  

  面对这一棘手问题,李晓华邀请了菌业专家对麸皮进行现场鉴定和质量比对,发现这批麸皮虽细碎,但性能与市场上常见的麸皮无异,品质并无问题。然而,郑某依然坚持己见,还放下狠话,如果之前使用马某麸皮制作的菌棒造成菌菇质量不合格,要马某赔偿损失,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郑老板,您扣留货物和拒付货款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李晓华耐心地向郑某释法明理。郑某一开始抵触情绪很大,但经过李晓华数次登门做工作,也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他低着头,诚恳地说:“李法官,您说得对,我确实做得不对。我应该遵守法律,尊重对方的权益。”

  

  为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李晓华来到菌棒加工厂现场监督,但事情进展却没想象中的顺利,就在装运即将完成之际,突降的大雨给调解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被雨水浸泡的麸皮让马某担忧质量受损,而郑某则坚持要求退货,现场气氛又一度紧张。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李晓华紧急联系行业专家再次对麸皮质量进行再次鉴定,经过仔细分析,认为整体品质并未受到影响。最终,剑拔弩张的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装运过程中,李晓华特意找到郑某和马某,与他们深入交流,“郑老板,这次纷争的化解对您是一次提醒,也是对您未来诚信经营的期望。希望您能够珍惜这次机会,为食用菌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企业力量。”同时,他对马某表示了鼓励与支持:“马先生,虽然您遭受了一些损失,但是你通过法律途径和平解决问题是正确的选择。希望您能够继续信任我们的工作,共同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壮大。”

  

  这场麸皮纷争的圆满解决,既是一次成功的调解案例,也是平泉法院“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平泉食用菌产业稳定发展的一个缩影。李晓华法官以自己优秀的专业能力和真诚的为民情怀赢得了菌农们的广泛赞誉,也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蘑菇庭长”。

  

  绿水青山,菇棚飘香,民生小事,枝叶关情。李晓华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开展“订单式”“靶向式”普法服务,使“菌之都法官联合工作站”真正成为食用菌产业人的贴心“驿站”。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1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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