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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开展“知法明理 守法有责”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4-08-07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8月2日,吉首市人民法院河溪人民法庭、立案庭干警前往河溪镇开展“知法明理 守法有责”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讲涉农犯罪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出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同时,法院干警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耐心为群众解答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活动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明白了如何运用法律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用法能力,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吉首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切实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窗口、为民服务的阵地、基层治理的纽带,为推进民主法治、和谐文明的社区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16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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