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沈阳和平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彩

时间:2024-08-07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一起行政案件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沈阳市皇姑区司法局局长周文献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在审判长徐一凡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出庭负责人认真倾听原告诉求,配合法院查明案情、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充分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据悉,近年来,该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连续多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此次皇姑区司法局“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彩”,对全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和平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注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和效果,助推区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244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大连庄河法院:拒绝校园霸凌,法治护航成长

下一篇:清原满族自治县法院:法企面对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