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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珠江水 共护西江绿 滇黔桂粤法院召开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会议

时间:2024-08-24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年8月22日下午,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会议在珠江源头曲靖召开。来自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的曲靖、文山、黔西南、黔南、梧州、百色、肇庆、珠海八地中院和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共商签署《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曲靖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曲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文生出席会议并致辞。

  

  与会人员观看了珠江流域(西江)环境司法保护宣传片《人水和谐,大美西江》。滇黔桂粤四省(区)高院领导分别介绍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并围绕珠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探索司法协作的路径方法。为进一步提升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效能,滇黔桂粤法院会商签署了《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曲靖倡议》。从以下十个方面发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牢固树立绿色司法理念;持续深化流域系统保护;全面保护流域多样生物;做深做实流域前端治理;促推司法协作落实落细;统一环资审判裁判规则;完善多元共治长效机制;加强流域保护信息共享;强化环资审判队伍建设;加大流域联合宣传力度。滇黔桂粤法院将齐心协力筑牢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携手并进为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珠江(西江)发源于云南省沾益区马雄山东麓,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流域内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多样,是西南、华南地区重要水源和生态命脉。2023年8月,珠江流域(西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广东肇庆启动。今年,在《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基础上,四省(区)法院发出司法保护倡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环境司法协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为珠江源保护工作注入新的动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专门部署,强调要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此次四省(区)法院齐聚珠江源头,共商司法协作良策,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也将对进一步加强珠江流域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助力四省(区)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滇黔桂粤四省(区)高院以及曲靖、文山、黔西南、黔南、梧州、百色、肇庆、珠海、韶关九州(市)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有关领导,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5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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