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商洛中院印发《方案》 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

时间:2024-09-04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培养提升自我防范法律意识,形成保护校园学生合法权益合力。在新学期到来之际,9月2日,商洛中院印发《全市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 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全市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方案》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校园欺凌、儿童性侵、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相关问题频频进入公众视野,越来越受到关注。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其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以及犯罪行为,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引导作用,采取院校联动、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和措施,在全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建立健全校园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广大师生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方案》立足全市法院和派出法庭工作实际,以“携手共建法治校园 共筑青春梦想防线”为活动主题,确定了“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作专题讲座、开展巡回审判、“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庭审观摩、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参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10项具体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明确时间节点和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到人,以实实在在举措和真实案例,深化以案释法,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其法律素养。

  《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注重加强与党政机关、学校、家庭及社会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418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贺小荣到云南法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下一篇:铜川中院“四个强化”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