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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巧执行 共筑和谐营商环境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法治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4-09-26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精准助力企业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今年1-8月,海城区法院共执结涉企案件2433件,执行到位金额约2.83亿元,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释法说理,高效执行化积怨

  合浦某设备公司与广西某食品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因广西某食品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于是合浦某设备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因涉案项目多次涉诉,积怨较深,被执行人广西某食品公司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不明显,执行法官吴伟燕多次劝说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陈某。

  “你公司如果坚持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会依法采取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查封公司名下房产等强制措施,会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希望你慎重考虑”。同时了解到陈某正在为企业进行融资,便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劝其不履行判决对企业今后发展壮大、企业信誉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引导和督促积极履行义务。在法官耐心的解释下,陈某经过慎重考虑,终于将款项筹集完毕汇入银行账户。

  “我们两个公司因为多次诉讼,有些短时间还没有想清楚,经过你们解释,为了企业下一步的发展,我把这次的执行款项先予支付,其他的我再慢慢梳理了。”陈某说。

  吴伟燕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实款项金额后,依法扣划并及时将执行款33万余元退还给合浦设备公司,同时,及时解除了对广西某食品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该案仅历时20天便快速执行完毕,既兑现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降低了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最终促成双方化解积怨,握手言和。

  

  灵巧协调,柔性执行促还款

  2013年12月18日,王某到北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海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房屋一套,总价975954元,双方约定王某支付首付款585954元,剩余390000元由王某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如按揭贷款未获银行审批通过,王某应及时支付剩余款项给北海某房地产公司。王某支付了首付款53万元后,其按揭贷款未能通过银行审批,在北海某房地产公司催促下仍未支付首付款55954元及剩余房款390000元,该公司最后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王某拖欠公司房款及违约金合计50多万元,我们催促王某多次,但她一直没有履行缴费,只能求助法院。”公司代理律师说。

  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北海某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537093.65元及利息。

  “我们向王某发出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依法查封了王某名下房屋,并上门张贴了查封公告及腾退公告。”执行法官吴伟燕说。

  经了解,王某多次解释被查封的房屋是她唯一的住房,其已居住多年,对该房屋有深厚感情,且自己年龄较大、身体不便,不愿搬离并腾退房屋。

  考虑到王某年龄及身体情况,如果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有可能引发不可控的风险,吴伟燕决定转换思路。一方面,通过电话多次耐心向王某释明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拍卖或变卖该房产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向房地产公司说明王某的实际情况,公司最终同意可以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给王某。

  最终,经过吴伟燕反复释法说理,把法律讲透彻、讲明白,2024年7月王某主动筹集53万余元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化解争议,主动履行保运转

  2000年,吴某、张某、蔡某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北海市某公司。2018年,吴某等三人与该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从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由吴某等三人承包经营,每月支付承包金。2023年,因吴某等三人欠付公司承包金,被公司其他股东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吴某等三人向该公司支付承包金1280余万元,因三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北海市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吴某三人一直以公司经营情况不好为由,拖欠支付承包金,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不得不起诉到法院。”公司股东付某说。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等三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分别冻结了三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及在该公司持有的相应股权。此外,两次提取了三人的股权分红合计102万余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本案执行标的金额较大,公司股东之间对承包金缴纳问题存在争议,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甚至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执行法官黎鸿鹏说。

  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该公司内部股东纠纷,保障企业正常平稳运转,黎鸿鹏先后3次到企业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企业情况,积极引导吴某等三人履行义务。

  最终,在黎鸿鹏多次释法析理后,吴某等三人又主动缴纳了执行款1124万余元,该案最终全部执行完毕,化解了股东之间的争议,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

  今年以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始终坚持做深做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秉承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力求执行影响最小化、司法服务最优化,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护航企业平稳运转,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庞大洋 段雨柔)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5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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