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于“护”,更在于“兴”
福州,枕山面海、江穿城过,生态禀赋得天独厚。近年来,福州两级法院立足闽江流域、鼓山山脉、闽江口海域等生态区位特点,以司法创新破解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难题,通过协同共治、模式革新、文脉守护三维发力,让生态“颜值”持续转化为发展“产值”。
一系列创新举措既守住了生态保护的“红线”,又打通了价值实现的“金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通过一次次生动的司法实践,从宏伟蓝图落地为可触摸的民生福祉。
打破壁垒聚合力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关键在于破除部门壁垒、凝聚多方合力。
“福州生态资源丰富但分布零散,必须跳出‘单打独斗’思维,构建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格局。”福州中院生态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这一思路,福州两级法院主动扛起司法担当,牵头构建“法院+政府+部门+社会”的共治平台,让生态资源转化路径更畅通、机制更长效。
府院联动是协同共治的重要支撑。早在2024年6月,福州中院便联合永泰法院、永泰县政府设立“司法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永泰)实践基地”,签订共建协议,在生态司法、修复监管、产业优化等领域实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这一模式并非个例。如今,全市法院普遍建立起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文旅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信息互通、案件互移、成果共享”的治理闭环。
金融赋能为生态转化注入动力。永泰法院创新“法银联动”模式,与永泰农信联社签订《绿色金融法银联动合作备忘录》,协同化解绿色金融纠纷,为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破解资金借贷法律难题。
“现在有法院和银行一起指导,我们扩大油茶种植的底气更足了。”一位受益农户的话,道出了众多经营主体的心声。截至目前,该模式已帮助众多经营主体打通融资渠道,让生态产业发展“不差钱”。
跨区域协同更显司法智慧。针对生态环境的整体性特点,连江、永泰法检两院联动推出“蓝绿双碳”山海协作模式,通过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实现林业碳汇与海洋碳汇的跨区域认购核销。2025年5月,非法采矿案件当事人杨某某在两地干警见证下,跨区域认购80.48吨林业碳汇,成为福州地区跨区域生态修复的典型实践。
破解难题提质效
面对生态修复“难落地、难监督、难持续”的痛点,福州两级法院跳出“就修复谈修复”的局限,创新推出多元化修复模式,让破坏者“买单”、让生态“生金”,实现惩戒、修复、收益一体化。
碳汇补偿成为生态修复的“福州方案”。
连江法院率先探索“生态司法+蓝碳修复”机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在涉海洋生态刑事案件中推行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
2022年5月,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的刑事案件在连江审结,被告人林某义因非法盗采海砂破坏海洋生态,自愿出资10万元认购近7000吨海洋碳汇,既弥补了生态损失,又为渔业碳汇企业带来收益,实现“一案多赢”。截至目前,连江法院已通过该模式促成47.29万元海洋碳汇认购。
2025年7月,福州中院又携手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将海洋碳汇补偿全面融入生态司法修复机制,标志着这一创新机制在福州全面落地。
在陆地生态修复领域,福州两级法院的实践同样亮点突出。
永泰法院深化“司法+林业碳汇”机制,出台《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为903棵古树名木建档立卡、定制二维码,首推“古树名木保护+保险”模式,总保额达429.1万元。至今已成功调处21起古树受损事件,获理赔款4.87万元用于复壮修复。
闽侯法院的创新实践则让生态修复与民生收益紧密相连。该院创新设立生态损害赔偿专门账户,引导涉生态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愿出资履行修复义务,累计投入220余万元,对闽江侯官古渡口开展填沙补沙、护坡加固等综合整治。
这项没花财政一分钱的项目,让沙滩重现生机,带动“夜泊侯官”露营基地每年为村集体增收30万元。“现在村民看到有人破坏沙滩,都会主动制止,保护生态就是保护饭碗的观念深入人心。”侯官村支书王国志深有感触地说道。
针对修复方式单一问题,全市法院还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产业赋能”多元修复模式。闽侯法院在侯官古渡口开展增殖放流,永泰法院在大樟溪流域设立“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并投保“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让生态修复从“被动补救”转向“主动增值”。
守护乡愁传文脉
生态是根基,文化是灵魂。福州两级法院将生态司法与文化遗产保护深度融合,守护古厝、古塔、古树等“乡愁符号”,让生态产品在承载文化记忆中实现价值跃升。
闽侯法院先行先试,在侯官古渡口设立“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将生态修复与千年古镇保护相结合。
针对镇国宝塔、城隍庙等文物保护难题,该院联合文旅局、保险公司建立全国首个“文化生态司法+文物保护”保险合作机制,通过生态损害赔偿资金投保,由保险公司定期巡查防范风险,该机制已在全国推广。同时,联合多部门为古树名木挂司法警示保护牌,开展巡回审判与法治宣传,组织专业公司进行养护复壮,让千年古树成为生态旅游的“活名片”。
永泰法院聚焦古庄寨这一独特文化资源,设立全国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和“古庄寨保护法官工作室”,建立全省首个“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司法、社会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为18座省保以上古庄寨投保“财产综合险”,为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穿上“防护衣”。
在特色文化产业赋能上,福州两级法院的举措同样扎实。永泰法院出台《司法护航“三茶”融合发展十项措施》,创建“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机制,以司法手段保护茶叶知识产权、排查经营风险,推动“以茶促旅、以旅带茶”;闽清法院积极融入闽清“十八坂”民俗文化活动,将“问诊台”设进文化活动中,“圩上巡回法庭”对茶口粉干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的生产销售提供法律意见。同时,向参与“十八坂”的商家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杜绝借非遗之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非遗品牌形象。
从守护闽江的粼粼波光到激活海洋的“蓝色碳库”,从复壮千年的苍翠古树到唤醒沉睡的庄寨记忆,福州两级法院以司法为笔,蘸创新之墨,在闽山闽水间,绘就的不仅是一幅生态优美的“青绿画卷”,更是一条可感可及的“共富之路”。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18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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