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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过儿们,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关注这里!

时间:2021-04-22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2020年“法考”过儿们(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对何时何地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十分关注,纷纷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经小编梳理汇总,现将有关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1:领取证书的时间?

  答:证书于2021年4月21日至30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申领地市(州)司法局指定颁证地点颁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已在厅官方网站、12348四川法网、“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法治四川”微博发布。

  问题2:领取证书需要预约吗?

  答:需要,申领人应严格按照预约的现场领取时间领取证书。为做好疫情防控,防止人员聚集,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采取网上预约、分时分段现场领取证书的方式进行人员分流,网上预约平台: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网上预约时间:2021年4月18日00:00至20日24:00。

  问题3:领取证书需要准备哪些证件或材料?

  答: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的,请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

  问题4:证书可以由他人代领吗?

  答:不可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本人领取,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的,可联系市(州)司法局延期办理。司法行政机关会妥善保管证书。

  问题5:疫情防控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领取证书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或符合《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规定的其他健康绿码,且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领证场所。其他事宜请严格遵守证书申领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问题6:暂时无法领取证书,又急需使用的,怎么办?

  答:因疫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可联系申领地市(州)司法局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信息后,申领地市(州)司法局可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问题7:证书领取备案后,还需要进行年度备案吗?

  答:不需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取消了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关于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的规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需再办理年度备案。以前年度已取得证书人员未办理年度备案的,也不影响其申请律师执业或者从事相关法律职业。

  问题8:证书遗失、损毁了,可以补办吗?

  答:不可以。《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遗失、损毁纸质证书的,可以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办理程序详见12348四川法网(网址:http://sc.12348.gov.cn/lmtt.shtml?id=10954)。

                     四川省司法厅

                    2021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sfxzyw/2021/4/17/5811718b25c24ea4a12abdb7e8921d8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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