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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接力”传承 “法援青春”别样红

时间:2025-10-28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自2009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16年来,我省先后不间断选派16批82名、125人次志愿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援藏援疆志愿服务工作,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64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1194件,提供法律咨询6.9万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79亿元。

  今年,我省又有14名律师参加202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17名青年律师参加2025年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他们将赴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在这个法律援助志愿者群体中,青年律师占有较大的比例,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志愿精神,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服务地党委、政府高度赞誉和人民群众的广泛信赖。让我们走近这群热心热情的青年人,倾听他们的公益故事,感受他们的心路历程。

  “你们这个法,我听得懂”

  2024年,作为司法部选派的优秀青年律师,我有幸参与西部锻炼计划,来到宁夏灵武市司法局城区司法所开展为期一年的工作。这一年,是我职业生涯中极具意义的一段旅程。从繁华都市到塞上小城,从专注个案代理到投身基层法治建设,角色的转变让我对法律的价值、律师的使命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初到灵武,这座被黄河滋养的城市给了我全新的印象。沙漠与绿洲交织的独特地貌,回族与汉族交融的人文风情,都让我对这片土地充满好奇。但更让我触动的是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灵武市司法局,我主要负责协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一年来,我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多个领域。针对每一位咨询者,我都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过去在律所,我习惯用“请求权基础”“举证责任倒置”这些术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而在城区司法所,首先要解决的是“话怎么说”。

  一次,一位老大爷走进所里,“我女子(女儿)出嫁了,不养我,我要告!”那天,我和人民调解员把“赡养义务”翻译成“女儿给爹买面、买油、买药”,把“给付标准”换算成“一只羊羔多少钱、一袋面多少钱”。当老大爷终于在调解笔录上按下手印时,他抬头冲我笑,“你们这个法,我听得懂。”

  我忽然意识到,法律在基层的第一次“出生”是纸面上的,第二次“出生”必须是方言土语里的。只有让法条脱下皮鞋、换上布鞋,它才能走进炕头、走进羊圈、走进枸杞地。

  这一年,我学会了三件事:把法条“降维”成生活场景,比如用“枸杞过秤”解释“证据保全”,用“宰羊分肉”比喻“按份共有”;把情绪“升维”到法律框架,面对哭喊的当事人,先递纸巾再递上法律,让他们知道“哭可以,但哭完还得按规矩来”;把自己“溶解”进这片土地,我开始习惯在调解前用“尕”(方言“小”)称呼年轻人,习惯用“张三家的牛踩了李四家的田”举例。

  法律在基层不是冰冷的刻度,而是有温度的手:一只手按住冲动的拳头,一只手扶起跌倒的尊严。这些记忆像一把钥匙,随时提醒我: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更在于那些愿意蹲下身、侧过耳、伸出手的人。(讲述人:王昕昊)

  “谢谢你,好姑娘”

  广西荔浦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门,在我踏入的那一刻,仿佛就成了我的一个新起点。

  刚到调解中心的时候,面对不擅长的行政复议案卷,我有些许手足无措。但很快,我就调整好了状态。每一份案卷都像是一个等待被解开的谜题,里面承载着当事人的期盼与诉求,我逐字逐句研读,梳理着每一个细节,分析着每一个法律条文的适用。70余件行政复议案卷,就这样在我的手中一页页翻过,它们铺就的不仅仅是一条权利保障之路,更是我对法律信仰的一次次坚守。

  12场行政诉讼庭审,更是对我专业能力的极大锤炼。记得第一次作为代理人站在法庭上,面对着对方律师犀利提问和复杂案情,我的手心微微出汗。但想到当事人那期盼的眼神,我深吸一口气,迅速冷静下来,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思维据理力争。每一场庭审结束后,我都会认真复盘,总结经验教训,让自己在一次次的实战中不断成长,努力为法治政府筑牢盾牌。

  在15起纠纷调解中,有几次几乎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土地纠纷,村民情绪激动要找个说法。我一边安抚着村民的情绪,一边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我知道,这个时候任何强硬的态度都只会火上浇油。我把村民们请进调解室,给他们倒上热茶,然后一点点地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过几天几夜的反复沟通和协调,终于化解了这场危机。

  在处理一些复杂的纠纷时,我发现仅仅依靠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懂得倾听和理解当事人的内心。于是,我利用业余时间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在参与各类疑难纠纷案件的调解中,我首创了“倾听—共情—释法”三维模式。

  有一位60岁的阿姨,因为父母的财产继承问题与兄妹吵得不可开交,各方僵持了很久。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满脸的愤怒和委屈,不停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我没有打断她,而是静静地倾听,时不时地对她表示理解和同情。

  当她情绪平复下来后,我再耐心地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分析利弊。最后,这位阿姨理解了兄妹,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她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好姑娘。”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讲述人:罗颖)

  “他们这样付出,值!”

  我成长于一个扎根边疆从事法援的家庭,父母曹旭、陈贤作为全国“1+1”法律援助志愿者,常年辗转西藏、内蒙古、新疆等地。说实话,当时确实不太理解,父母为何选择去西藏、新疆、内蒙古那些条件挺艰苦的地方,拿着不算高的补贴,为素不相识的人到处奔波?我也问过自己:“他们这样付出,真的值吗?意义到底在哪儿呢?”

  直到2017年我大学毕业,去新疆看我母亲的那次经历,彻底改变了我。推开她办公室的门,当时她正在接待一位农民工大哥。那位大哥情绪特别激动,反反复复地说:“陈律师,要不是你们帮忙,我的血汗钱根本就要不回来!家里孩子还等着这钱交学费呢……”他声音里的那种激动,就像锤子一样,重重砸在我心上。

  就在那一刻,我亲眼看到了法律援助的力量,它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它就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坚实的那道防线。我一下子懂了父母的选择,他们守护的,是人心里最朴素的渴望——公平。

  后来我当了律师,也主动选择做法律援助。2024年9月,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起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旗帜,出发去贵州遵义。那一刻,心里感觉特别不一样,好像是在延续父母走过的路。

  我在红花岗区司法局能很快融入法律援助的工作环境,很大程度上是受我父母在边疆工作的启发。他们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地办案时,特别注重当地的民族习惯和传统道德理念,把法律条文和当地群众能听懂、能接受的道理结合起来,这样普法和调解的效果才好。

  到如今,我在红花岗区已经先后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这也让我有了更深的体会:面对大多数群众,光懂法律条文不够,更要懂得倾听、理解他们的难处,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这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沟通技巧。

  上个星期,有三名受援人带着锦旗来感谢我,听着他们真诚的道谢,有那么一瞬间让我想起当年在新疆,那位农民工大哥对我母亲说的话。时间、地点、人都不同了,但那份发自内心的感激却是那么相似。这就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价值回响,它时刻提醒我,无论在哪里,都要为老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守护公平正义,这份初心永远不能变。

  对于那些未来也想和我一样做法律援助的年轻人,我想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而实践的价值就在于服务人民。法律援助工作可能清苦,可能充满挑战,但当你为弱者讨回公道时,那种成就感和价值感,本身就是一种财富。法律援助这份事业,真的值得你投入青春和热血!(讲述人:曹天楚)

  (通讯员 纪永德 记者 李晓群)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8023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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