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合肥一小区公共收益试水“他管”
10月26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获悉,合肥市合肥公证处、高速时代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安徽省高速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前共同签约,包河区方兴社区高速时代城小区在全省率先推行“公共收益公证提存”机制试点。
很长时间以来,不少小区公共收益,如小区广告收益、停车费收益等,因管理不透明、支出不规范,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较大,甚至对簿公堂。或者小区公共收益因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而出现挪用和账目不清等问题,导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关系紧张,制约城市有效治理。为破解这一难题,合肥市包河区努力以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来打通小区治理环节的难点和堵点。
为此,包河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率先试水“公共收益公证提存”机制。实践中,在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包河区住建局指导下,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牵头联合多部门,在该小区推行“公共收益公证提存”试点:小区公共收益资金,由管理单位提存至公证机构设立的专项监管账户,由公证机构依法履行资金保管、流程监督、信息公示等职能。
“创新引入公证机构,将公共收益资金提存至专项监管账户,构建起多重保障,在多管齐下的‘组合拳’中,进一步让‘糊涂账’变成‘明白账’,让‘一方管’实现‘全员管’。”据介绍,在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上,引入的公证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监管资金,从源头上杜绝了挪用风险,让业主的钱真正为业主所用;在流程透明环节,因小区公共收益来源、合同依据、金额核算都须经过公证机构审核,生成电子凭证并向全体业主公开,实现“收支可查、过程可溯”;在资金规范使用上,公共收益使用须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公证机构按决议拨付,未经程序的支出无法执行,切实保障业主权利。
业内人士指出,试点“公共收益公证提存”机制,是包河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次探索,旨在通过引入具有国家公信力的公证力量,有效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为公共资金加上“安全锁”,让小区的“钱袋子”实现了阳光化管理,更有利于化解物业纠纷,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小区治理现代化。(记者 许根宏)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80237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