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走私黄金5.59吨 骗取出口退税1.94亿元
时间:2025-10-28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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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黄金达5.59吨、骗取出口退税1.94亿元的特大走私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部分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作为天津口岸近年来最大规模的走私黄金案,被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走私犯罪典型案例之首。
2020年,天津海关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异常:赵某频繁向境外发货“音视频转换器”等电子器件,工作人员拆解这些产品后发现,一些无关紧要的配件中,竟然使用了黄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黄金作为贵金属,是不允许私自出口的。同时,我国对一些高科技电子器件产品有出口退税的政策,海关据此怀疑赵某有走私黄金及骗取出口退税的嫌疑。
经调查,赵某团伙走私出境的黄金多达5.59吨,骗取出口退税1.94亿元。该团伙以“电子器件伪装黄金”方式走私,利用高科技电子器件出口退税政策骗取税款,且为有组织犯罪——以赵某为首的15人团伙分工明确,涵盖黄金采购、货物伪装、报关申报、资金转移等环节。随后,民警抓捕了该15人团伙,2021年案件提交由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最终以走私贵重金属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对各被告人判处五到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追缴相应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赵某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4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走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本案作为天津口岸最大规模的走私黄金案,成为第一个典型案件。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0/id/90206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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