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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的“破冰”艺术 ——平潭法院用温情化解借贷纠纷执行难

时间:2025-10-28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民司法不是口号,是化解每一个矛盾的具体行动。”近日,当被执行人李某因账户被司法冻结冲进法院大厅时,平潭法院执行法官以“如我在执”的同理心开启了一场化解信任危机的“民心工程”。

  事情还要从6月20日说起。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李某气势汹汹地冲进法院,“我要找吴法官,为什么我变成了老赖?我怎么会是老赖呢?你们必须给我一个交代!”执行窗口工作人员接访后得知,此人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就在昨日,原告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李某账户并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故而才有了这一幕。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迅速启动“首访负责制”,将被执行人请进调解室,递上一杯温水:“你有什么委屈,你慢慢说,我听。”

  在沟通中,执行法官敏锐地察觉到李某的抵触源于其对生效判决的不服,于是立即联系原审法官,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我明明已经还了20万元,为什么还要还她这么多钱?我不同意这个判决。”“你所偿还的款项在判决中都给予认定,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约定应视为先还利息……”原审法官对李某的疑惑一一说明,李某的抗拒情绪也在逐渐降低。“现在判决书已经生效了,是具有法律权威性的,你若还是拒不履行,我们有权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你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击破了李某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那我该怎么办啊?”李某说。

  执行法官在与李某深度沟通后得知,其在外地经营一家公司,因近年来效益不好,手上的存款全都投进去了,只能靠每个月微薄的分红来还款,如果强制执行公司股权将切断他所有的经济来源。法官当即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争取分期还款的方案,在几番商榷后,确定由被执行人三日后先筹措偿还1/3的欠款,剩余部分在两个月后的分红日一次性清偿,还款期间利息予以放弃。

  从“怕访堵访”到“开门接访”,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化解”,每一次司法作风的转变,都是践行为民情怀的体现,每一次矛盾的化解,都是司法公信力的提增。平潭法院以“把群众当做亲人”的真情,将“冷对抗”转化为“暖和解”,让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判决书的“刚性力量”,更触摸到执行过程的“柔性温度”。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9047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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