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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执”守正义 “行”暖民心

时间:2025-10-28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整整十年,我都当爷爷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老王看着手中的赔偿款,有些感慨。日前,执行法官经过多番查控,终于冻结老罗的财产。经多次电话和现场耐心调解,老罗亲手将16000元现金交到老王手上,双方握手冰释前嫌。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杭法院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创新机制、靶向施策、刚柔并济,努力让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机制创新,跑出为民加速度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工资!”王某贤等6名农民工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被拖欠的65640元工资时,激动不已。

  2020年,福建某建设公司在承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雇用了王某贤等6名农民工参与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某建设公司长期拖欠劳动报酬,王某贤等6人多次维权未果。今年1月15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立案庭立即启动“三庭联动”绿色通道,民事审判庭快速审结确认欠款事实,执行局同步介入核查财产线索。“为了高效拿回欠款,我们通过‘预执行’机制,提前锁定被执行人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未结工程款及保证金。”执行局负责人说。3月18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当日,上杭法院即向农业农村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当日就完成案款扣划。

  这样的高效执行,得益于上杭法院创新构建的“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上杭法院通过制定执行工作规程,优化执行团队结构,组建快执、普执4个专业化团队,配套成立5个事务集约组,通过“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管理模式实现简案快速办结、普案规范提效。针对涉民生案件,该院创新建立“预执行”机制,成立“星火执行先锋队”,发挥人民法庭直接执行职能,实现执行提前介入、线索提前核查,一体推进“立审执”无缝衔接。

  2024年以来,该院清结终本案件951件,执行到位9452.6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终本清仓目标,终本出清率为11.06%。

  刚柔并济,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

  上杭法院依托基层综治网格优势,激活基层治理单元协同效能,有效提升执行线索发现率、财产查控及时性,有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1月3日,上杭法院执行局接到厦门铁路公安紧急线索,长期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被执行人王某即将乘动车离开漳州。时间紧迫,执行法官当即驱车177公里来到车站,联合铁路公安成功在检票口拦下王某。执行法官在对其释法说理后,王某慑于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迅速凑集资金支付了大部分抚养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近年来,我院加强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执拘直通,构建‘查控—体检—送拘’全链条体系,拘传成功率提升约15%。”上杭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说。

  在强化执行威慑的同时,上杭法院创新柔性执行举措,联合慈善机构创设“执行+慈善”救助机制。2024年,烟农王某因自然灾害亏损,拖欠15名工人4.2万元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明王某确无财产支付工人工资。为保证工人权益,上杭法院启动“执行+慈善”机制,向当地慈善总会申请慈善救助款,开通救助金发放绿色通道,解决工人燃眉之急。此举既保障工人权益,又给王某重振机会,彰显司法温度。

  该机制运行以来,共发放救助金近70万元,覆盖困难群体114人。

  源头治理,不断提升执行效能

  在上杭法院执行服务大厅的调解室里,老吴捏着一份《预处罚通知书》,满脸愕然:“法官,我就欠了5万元,怎么就要罚款了?”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几年前——老吴因生意周转向邓女士借款5万元,结果他拿到钱后便“人间蒸发”。邓女士诉至法院,双方虽达成调解协议,但老吴4年间仅陆陆续续还了1万余元。2024年12月,邓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也犯了难,老吴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反复强调没钱后就不再接听电话。直到今年2月10日,老吴看到那份《预处罚通知书》上面明确要求他七日内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后,慌了神。

  “被执行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要求,积极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官向老吴释法说理并分析未妥善处理本案纠纷可能面临的后果。面对“罚款、拘留”的强大法律压力,老吴当即表示会筹钱还款。2月13日,该案在老吴全额打入执行案款后画上句号。

  近年来,上杭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出台《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规程》,推出全省首个《执行建议工作规定》,创设“预处罚”预警机制,用好“电子查封”“活封活扣”等灵活执行措施,并结合运用“红黑榜”机制减免执行费,2024年以来执前化解纠纷198件,促进208位当事人主动履行,有效提升执源治理效能。

  下一步,上杭法院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机制,提升执行效能。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8896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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