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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环境资源法庭联席会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研讨会在四川成都举行

时间:2025-10-28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20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协办的第一届全国环境资源法庭联席会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并讲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致辞。
来自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12个省(市、区)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同志,南京、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重庆、成都、合肥等8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所在中院的分管院领导和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副庭长李相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瑶等领导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环境资源专业化建设、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程序衔接与责任融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和研讨,并就深化环境资源法庭专门化审判认识、理念、重点、方法等达成广泛共识,为新发展阶段的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工作提供了方向引导和路径指引。

  会上,长春环资法庭、山东高院、郑州环资法庭、重庆高院、乌鲁木齐环资法庭围绕环境资源案件管理与指导分享了各自的做法和经验;南京环资法庭、浙江高院、安徽高院、河南高院、成都环资法庭、昆明环资法庭、新疆高院围绕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程序衔接与责任融合工作作了交流;吉林高院、江苏高院、合肥环资法庭、福建高院、广东高院、重庆环资法庭、四川高院、云南高院围绕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创新进行发言。

  南京、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重庆、成都、合肥八家环资法庭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法庭专门化审判工作 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的共识》。

  杨临萍指出,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是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2019年以来,南京、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重庆、成都、合肥等环境资源法庭相继设立,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着力培育专业化审判队伍,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人民法院履行好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作出了积极贡献。

  杨临萍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聚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目标要求,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环境资源法庭要带头履职担当、守正创新,在环境资源案件管理与指导上走在前,在刑事、民事、行政程序与责任衔接上挑大梁,在审判体制机制创新上作示范,在提升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上勇争先,在建立健全审判辅助体系上出实招,在完善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上担重任,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上攻难关,在培育兼具“法律+环境+国际视野”素养的人才队伍上打头阵,努力为服务保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领导同时参观了由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共同打造的“墨绿”环境资源保护插画展。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908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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