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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司法合力,护一江碧水

时间:2025-10-28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紧扣区域高质量发展主线,初步形成以长江流域保护为中心、向职能部门联动拓展和向区域流域法院协作拓展的“一中心两拓展”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为辖区生态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屏障。

  

  当好汉江水源涵养地的“安全员”

  

  “以前只顾着挣钱,从没想过在河道采挖砂石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2024年3月,郑某才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汉中地处汉江发源地、嘉陵江流经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区。“非法采砂不仅威胁行洪安全,更直接影响长江水脉的生态健康。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方。”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孙俊娜说。

  据悉,汉中法院一方面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另一方面拓展与区域流域法院间的协作,实现一体化司法保护,逐步构建起“一中心两拓展”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

  实践中,汉中两级法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积极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做实生态修复这一“后半篇文章”。西乡县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便是这一司法实践的生动范例。

  “我一定好好干,保护好这片山林!”被执行人詹某说。西乡县某村村民詹某因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小麂三只,经鉴定小麂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法院审理认为,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其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判决其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1万元,但詹某因家庭经济困难迟迟未能履行。执行法官了解到,詹某所在村庄有2000余亩森林管护的公益性劳动需求,提出“以劳代偿”方案,得到西乡县检察院、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及其本人一致同意。

  

  多元共治凝聚司法保护合力

  5月27日,初夏时节的漾家河畔,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案发现场,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勉县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受邀到场旁听,这里既是庄严肃穆的审判场所,也是开展沉浸式生态保护法治教育的课堂。

  经查,2024年9月,被告人张某在漾家河水域设置陷阱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结合张某的犯罪事实及其已开展的生态修复,依法判处其罚金4000元,没收作案工具。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审理不仅有效震慑了违法者,更让他们认识到守护家园的意义。

  从个案审理到系统保护,汉中法院以多元共治理念为指引,在护航国家公园建设中持续探索。如与福建、四川等地法院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与陕、川、甘三地13家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并在宁强县人民法院设立大熊猫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实现就地化解涉生态保护纠纷,提升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在区域治理上,汉中法院始终坚持“司法+多部门”共治模式:与市林(山)长制办公室建立“林(山)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提升森林资源保护质量,同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生态修复成效进行跟踪监督;与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合作协议》,打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等机制;与市财政局制定《汉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修复资金专款专用;与市林业局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打造区域特色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汉江源头的群山之间,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格外醒目。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宁强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汉江源头共同建立秦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目前,已有案件当事人缴纳了生态修复资金,用于汉江源头生态环境治理。

  “我们把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作为长期探索的课题,着力打造特色司法保护基地,以示范引领带动区域协同。”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刚说。

  在秦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示范带动下,汉中各县区结合地理特色和资源禀赋,精心打造各具特色的司法保护基地。其中,南郑法院在位于米仓山腹地的黎坪国家森林公园挂牌设立“米仓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打造集“法治宣传、风险排查、纠纷调处、巡回审判、修复监督、联动协作”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平台,实现对米仓山区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精准化、高效能司法保护,用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绿”。汉中中院、汉台法院、城固法院共同建立陕西省第一个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进行司法保护,传承和弘扬水利文化,助力生态与文化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硕果累累,织密了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网”。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延文说,汉中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立足环境资源审判实际需求,着力完善预防性审判机制、恢复性司法措施和跨部门协同办案模式,通过精准司法实践强化汉江生态保护,为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坚实司法支撑。全市法院也将持续做实环境资源审判主责主业,以具体案件办理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服务美丽汉中建设。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9/id/89967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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