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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四项工程】内蒙古法院"一窗通办"微改革观察(三)强化服务意识,传递司法温度

时间:2025-10-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小窗口”承载“大民生”,内蒙古法院在推进“一窗通办”微改革中,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党建+业务”双轮驱动,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贴民心。

  

  首问负责,疑难事项“有人管”

  

  赤峰法院在立案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指定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警担任“值班主任”,专门负责协调疑难复杂事项办理。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因时效临近,急需办理一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案。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窗通办”窗口的值班党员为她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审核立案材料,30分钟内就完成了材料审查与立案登记,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确保第一接待人全程负责、事事落实。通辽市中院通过“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机制,提升服务响应效率。

  

  绿色通道,特殊群体“享优待”

  

  全区法院在窗口均设立绿色通道,为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提供“一对一”优先服务,全程负责引导、协助、转办,确保材料一次性告知、流程一次性办结。

  赤峰市作为农牧业大市,在春耕伊始,法院在“一窗通办”窗口专门设立了“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发放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普法知识宣传手册,调解相关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为涉企、涉军、涉农群体及残障人士提供立案引导、法律咨询等暖心服务。鄂尔多斯市法院精准对接特殊需求,传递司法温度;准格尔旗法院设立专属绿色通道,对涉企、涉军、涉残事项优先办理,并配备专属服务资料及办理模板。

  
巴彦淖尔市中院通过“加减乘除法”打出人文关怀“组合拳”,在硬件升级中配备便民设施,在服务中注入司法温度。

  

  队伍建设,服务质量“有保障”

  

  

  鄂尔多斯市法院组建专业服务队伍,通过系统培训实现“全岗通办、专岗精办”,并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考评,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兴安盟法院在“一窗通办”基础上专设爱心服务窗口,配备值班法官,为老弱病残孕群体提供专门服务。乌兰察布市法院在自助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指导群众使用智能设备,跨越“数字鸿沟”。

  
“一窗通办”改革实施以来,内蒙古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当事人平均办理时长缩短,立案满意度大幅提高,窗口日均接待量提升的同时,重复咨询率下降,真正打通了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化解基层矛盾、守护公平正义的民心工程。

  

  未来,内蒙古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一窗通办”微改革,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以高质高效的“一窗通办”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立案庭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10/id/9035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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