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未”来,“宪”在行动——沈阳中院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植宪法信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青春法治屏障,12月4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人大代表提议,携手沈阳广播电视台走进第一二六中学,通过“面对面”互动、“沉浸式”普法,为青少年成长送上“法治礼物”,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撑起“法治晴空”。
活动伊始,本次活动的主要倡议者——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沈阳广播电视台生活广播《记者面对面》监制、主任记者、主持人边春阳在讲话中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能通过此类活动,在孩子们心中架起一座通往法治世界的桥梁,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自觉行动。沈阳中院副院长陈青表示,法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滋养青少年成长之路。
庄严肃穆的“法庭”上,一场根据真实校园生活改编的模拟庭审拉开帷幕,现场450名师生及线上七个校区约12000名学生同步参与,“沉浸式”感受司法程序的严谨与规范、法律的威严与力量。“审判长”由沈阳中院少家庭冷焱法官担任,学生们化身“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等角色,从“庭前准备”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再到“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整个流程完整规范、一丝不苟。法官沉稳掌控节奏,双方“当事人”围绕“侵权行为是否存在”“双方过错如何划分”“损害赔偿如何认定”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让同学们在具体生动的实践中理解了法律条文的原理,深化了对权利义务的认知。
模拟庭审结束后,法官认真聆听“学生智囊团”的意见和想法,化身“法治讲师”,结合模拟庭审案例现场释法说理。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了案件中涉及的侵权责任、过错原则、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等法律概念,同学们积极互动、踊跃提问,法官逐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而有序。“法律不仅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更是预见风险、指引行为的灯塔。”法官的总结引发在场师生强烈共鸣。在严谨规范的模拟庭审与趣味盎然的知识互动中,法治种子悄然萌发,文明之花含苞待放,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力量不断汇聚。
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教育集团党委书记邓华表示:“这种兼具趣味性与实用性的‘沉浸式’‘体验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同学们不仅是法律的‘聆听者’,更成为法律的‘思考者’和‘践行者’,这对于培育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塑造青少年法治信仰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是沈阳中院延伸司法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也是在人大代表监督支持下,法治教育与媒体传播深度融合的成功范例,让宪法精神具体可感、入脑入心,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时期,点亮一盏盏法治明灯,播撒一粒粒正义火种,为守护校园安宁、建设法治社会凝聚鲜活动能。
原文链接:http://sy.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5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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