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给孩子“最有利的爱”
时间:2025-12-15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徐助理,楼下有位当事人一直在等您,说要亲手给您送一面锦旗。”刚结束一场庭审的法官助理徐巧巧被书记员轻声叫住。
楼下等候的,正是离婚纠纷案当事人程某。她眼里闪着泪光,声音微颤:“孩子回来了,徐助理,谢谢您……”
这句道谢的背后,是一场跨越数月的司法守护。
2025年年初,程某与吴某因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吴某将年幼的孩子小吴悄然带走,自此杳无音信。
一边是母亲焦灼万分的寻子之心,一边是必须审慎裁量的法律准绳。承办法官细致审查案件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孩子出生后长期由母亲照顾、突然改变环境不利其健康成长的客观事实,于2025年2月依法判决孩子由程某直接抚养,吴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吴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法官黎玮的不懈努力下,2025年10月,孩子平安回到母亲身边。
接过程某手中那面印着“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徐巧巧的话语温和而坚定:“看到孩子安好,我们就放心了。未来,请你们用沟通代替对抗,父母共同的爱,才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程某用力点了点头。
法官心语
争夺藏匿绝非真爱,理性协商才是正道。在涉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肥西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让每一份判决落到实处,不让亲情在纠纷中蒙尘,不让孩子在分离中受伤。愿所有父母都能以孩子福祉为重,用陪伴代替争执,用合作化解分歧,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晴朗温暖的天空。
原文链接:http://ahhfz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118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阜南县法院:法治阳光 护航成长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