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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快递丢了算谁的?别慌!法律早定了规矩

时间:2025-12-26 来源: 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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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新手机,卖家发货后快递车出事故,包裹毁了,我要自认倒霉吗?”“刚下单的护肤品在运输中漏液,该找卖家还是快递?”网购时代,快递毁损丢失的纠纷太常见,不少人都怕遇到“钱货两空”。其实《民法典》和《电子商务法》早有明确规定,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用大白话讲透,帮你分清责任!

一、核心原则:签收前风险归卖家,签收后归买家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卖家)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买家)承担。而网购商品的“交付”有明确标准——《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就是交付时间。像开头说的手机快递事故,没签收前风险全在卖家,你完全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全额退款。

二、3种常见场景,责任划分更清晰

1. 快递途中损毁/丢失:不管是交通事故、分拣失误还是其他原因,只要没到你手里,都由卖家担责,卖家再找快递公司追偿,不用你直接跟快递扯皮;

2. 未经同意放驿站/快递柜后出问题:如果快递员没问你就放驿站,法律上算没完成交付,风险还是卖家的,损坏丢失仍可找卖家维权;

3. 签收后发现损坏:除非能证明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否则风险已转移给你,再找卖家就难了,这时可尝试找快递核实是否为派送中损坏。

维权提醒:遇到问题先截图订单和物流信息,第一时间联系卖家。若卖家推诿,可找电商平台介入,或拨打12305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你有没有遇到过快递纠纷?评论区说说细节,我来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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