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省戒毒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 联手发力中医药戒毒工作

时间:2021-05-13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和戒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委“铁腕禁毒”、科学戒毒要求,进一步发挥好中医药在戒毒领域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戒毒场所科学诊疗服务能力。5月12日上午9时,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省戒毒管理局在成都举行中医药戒毒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兴军,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家爱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田兴军指出,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是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是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从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推动中医药发展,积极争创全国中医药改革示范区。此次与戒毒工作深度融合,既是健康四川建设的需要,也是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他强调,全省中医药系统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主动介入中医药戒毒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相关处室要认真履职,加强与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沟通协调,确保中医药戒毒协议落实落地,要在医联体建设、人才培养、科研课题联合攻关、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见到成效。各级中医医院,特别是省、市级中医医院要将中医药戒毒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主动与属地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接,提供中医药戒毒医疗服务和智力支持,共同推动中医药戒毒工作。同时,各中医院要积极主动为全省戒毒干警及家属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安家爱表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着力构建并推动形成集预防、打击、戒治、帮扶全环节参与,全链条贯通的一体化禁毒格局。近年来,通过全力构建医疗协作网,提升场所医疗戒治能力水平;通过创新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提升教育戒治质效;通过积极延伸社会职能,强化“三个融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厅局党委“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成功实现了从收治大省到戒治强省的跨越发展。此次与省中医药管理局签订合作协议,是全面推进中医药戒毒发展,主动回应和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的笃定之行、创新之策、务实之举。希望双方以合作固根基,完成医联体建设、中医药戒毒研究、专家服务团队等方面的平台搭建,充分发挥中医药戒毒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以合作促发展,推动中医药物疗法、非药物疗法、情志疗法等方面的中医药戒毒诊疗工作,促进“中医药+戒毒”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以合作助创新,积极探索中医药戒毒研究,为戒毒工作开辟新地,作出新贡献,共同推进健康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

  

  签约仪式现场,省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杨正春、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举游分别代表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戒毒管理局签署《中医药戒毒合作协议》。

  据悉,此次签约就两局在医联体建设、中医药戒毒研究、中医药戒毒文化宣传教育、人才共育、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合作方案,充分发挥省中医药管理局在科学研究、专家团队、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科学戒治的实践优势,共同建立高效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我省中医药戒毒事业发展。

  签约仪式以现场会的形式举行。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主要负责人及戒毒医疗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sfxzyw/2021/5/13/b1a509f765ff49949140c6373a119f96.shtml

上一篇: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之魂

下一篇: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 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等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