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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在中芬社区矫正合作研讨会上分享湖南经验

时间:2021-05-28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5月25日,中芬社区矫正合作总结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全面总结、评估2017年-2021年期间,中国与芬兰在社区矫正方面合作的成果和建议。

  会议由中国司法部国际合作局与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举办。自1995年中芬两国司法部签署合作交流谅解备忘录以来,双方已相继签署并完成了8个执行计划,司法和法律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在双方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堪称司法交流和合作的典范,多次得到两国领导人的高度肯定和赞赏。

  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采取线上进行。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司法部国际合作局以及芬兰司法部刑事刑罚局等相关领导、专家参加研究会。

  作为此次会议两个省市发言代表之一,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侯迁广作为中方代表,在会议上作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发言,向芬兰分享了湖南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此前,湖南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厅领导专门就此作出批示,要求介绍好湖南社区矫正经验,讲好中国故事。

  近年来,湖南省贯彻“将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立法宗旨,坚持依法管理,科学教育,人性帮扶相结合的原则,以智慧矫正建设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社区矫正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注重教育帮扶,在科学矫正上下功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坚持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的要求,湖南省创新“3+2”教育矫正模式,抓住法制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教育三个重点,把分类式教育、个性化矫正两种方式相结合,积极探索提升教育矫正质量的新路径、新方法。

  二是注重社会参与,在凝聚合力上下功夫。广泛动员和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湖南省积极打造“1+N”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模式,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注重创新引领,在智慧矫正上下功夫。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湖南于2016年启动“智慧矫正”建设,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等“四个融合”,实现管理智能化、监管移动化、指挥可视化、帮教自助化、评估精准化。经过5年的探索创新,逐步打造出以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为面,智慧矫正中心为点,点面结合的“5+4”智慧矫正湖南模式。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xtyw/202105/t20210526_1937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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