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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司法局召开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工作推动会

时间:2021-06-12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好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制度,6月2日,滨海新区司法局召开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工作视频推动会。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和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制度的制定背景、调度员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落实要求,尤其是对新区行政村(社区)评星定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三有一登记”、发挥调度员作用进行了具体解读和说明。

  副局长李强参加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制度是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化服务要求而制定,既能满足村居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又能“靶向”推进基层组织法治建设,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司法所要经常主动向街镇领导汇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挖掘调度员先进典型事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精准化、专业化发展。

  李强同志就深入落实好村居调度员制度,发挥调度员作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纸、推送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村居法律顾问、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8法网等,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首选率。二要做好法律服务“定制”工作。调度员认真梳理、摸底本村居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积极主动预约法律顾问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搭建起群众和律师之间的沟通服务桥梁。三要做好法律服务“备忘”工作。对群众需求、律师提供服务、开展法治活动等做好记载、统计和宣传,配合完成法律顾问考核以及村居“评星定级”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YWDT57/202106/t20210610_5475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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