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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6-12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市司法局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充分提高认识、健全协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联动协作,积极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惠民便民工作举措,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的出台落实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是推动健全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有益探索,是促进和规范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务实举措,对健全各部门统筹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机制,密切各方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实效,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更好地维护低收入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YWDT57/202106/t20210610_5475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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