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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立法调研组赴阿克苏地区开展立法调研

时间:2021-06-2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草案)》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中的一档审议出台项目。为了使立法更加符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条款内容更接地气、更符合自治区实际,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的立法原则,紧扣我区政务服务便利化难点、痛点、赌点问题,搞好制度设计,6月16日至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发改委等单位派员共同组成调研组共赴阿克苏地区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阿克苏地区察看了政务服务大厅,详细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进驻、运行情况以及服务台、分类窗口、“综合一窗受理”区、公共服务区等功能区域设立情况,与前来办事的群众和中心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并亲身体验有关自助服务,实地考察了解“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召开了由地区人大工委、行署有关负责同志,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行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阿克苏地区关于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的情况汇报。与参会部门深入交流意见建议,着重从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立法规范、强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研讨。

  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园区涉企政务服务中心,详细了解窗口进驻、硬件建设、运行机制、制度执行、事项办理、人员培训和系统对接等有关情况,并与乡镇分管领导、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新疆麦迪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收集了基层群众和企业代表对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通过实地调研,调研组进一步明确了修改《条例(草案)》的思路。一是要明晰政务服务便利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准确把握条例的制定目的和调整对象,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要找准政务服务便利化立法定位。坚持“哪条管用立哪条、有几条立几条”,把重点放在“关键条款”上,既避免立法资源浪费,又体现地方立法创新,处理好一般制度设计与重点制度设计的关系、固化改革成果和引领推动改革的关系、线上与线下办理的关系、集中办理和就近办理的关系,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条例(草案)》的制定为契机,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形成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深化改革提供动力,建设服务性型政府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106/483223d9c87a44a984fe7ba72ae938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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