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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时间:2021-07-10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自2021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聚焦乡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着力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进驻司法所,加强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严格落实一村(居)一顾问制度,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12348”天津法网、天津掌上“12348”、“津心办”公共法律服务旗舰店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强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使用效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办证需求。

  二是着力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畅通“三农”案件和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续做好“12348”热线转办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通过全流程监管、旁听庭审、案件质量评估、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着力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推动乡村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开展涉农法律政策宣讲、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义务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开展“公证进乡村”和“千家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将涉及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农民工欠薪等涉农领域纠纷纳入排查化解范围,加强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四是着力营造法治乡村建设良好氛围。定期开展民法典、宪法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运用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持续加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力度。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每个村(社区)都配备一个以上能够切实发挥教育作用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107/t20210708_54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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