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宁城县大明司法所“三结合”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21-07-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大明司法所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途径,以“三结合”为抓手,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与“扫黑除恶”工作相结合。结合“千名干警送法下乡”活动,坚决筑牢社区矫正的“扫黑除恶”防线。

  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县社区矫正大队组织的就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不做“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落后人。

  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动员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发展中来,学习法律知识做守法公民,致富创业做新型农民,为乡村振兴助推动力。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0/09/08/108645.shtml

上一篇:创新形式 服务大局 ——鄂尔多斯市“七五”普法成效显著

下一篇:以人为本 依法行政 深化改革 全力推进乌兰浩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