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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将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检查

时间:2021-08-18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13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检查动员会在贵阳召开。据介绍,9个检查小组,将于8月中旬至9月,分别带队赴9个市(州)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动员会现场

  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根据省委有关要求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关于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任组长,其他各位副主任、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常委会秘书长任副组长,分成9个检查小组,分别带队赴9个市(州)检查。检查组成员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中确定,工作人员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司法厅抽调。

  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民法典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民法典宣传贯彻情况。二是民法典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三是民法典司法工作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查、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省9个市(州)实现“全覆盖”。

  

  执法动员会现场

  本次执法检查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开展自查和检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情况工作方案》,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等13个厅局开展了自查,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交了自查报告和检查报告。

  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今天召开的动员会,标志着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开展执法检查。8月中旬至9月,各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市(州)进行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执法检查应包含: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9月20日前各执法检查小组完成执法检查分报告及时交由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汇总,由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起草执法检查总报告。

  作执法检查报告。11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向会议作关于检查民法典实施情况的报告。

  向省政府反馈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zyw/202108/t20210816_69533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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